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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盟会,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20:36浏览次数:

  球盟会,球盟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444,0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10%,中超集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4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7日公司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89)。

  议案1.00-4.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球盟会,。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4.00,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12月12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2024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球盟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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